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 半岛网页版 >> 培养工作 >> 实践管理 >> 正文

半岛网页版做好2023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审核人: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请各相关培养学院按照培养方案及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现对我校2021级、2022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如下:

一、组织动员

请各学院专门组织会议,对2021级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总结,并对2022级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动员和部署工作。明确专业实践要求,努力提升研究生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实践创新能力,确保实践质量。

二、具体要求

1.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入学前不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长应不少于 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2.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应为每位研究生落实好实践单位及实践导师。实践基地应为与我校共建省研究生工作站或校(院)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实践导师须为我校聘任的江苏省产业教授或是校外实践指导教师。

3.做好专业实践前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高风险作业安全控制标准和工作流程的培训。要求研究生在实践期间严格遵守实践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管理。

4.校内导师要加强与实践导师的联系与沟通,制定详细的研究生实践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实践进度,不断提高实践质量。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需求填写实践总结(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研究生个人填写《半岛(中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1),导师签字、学院盖章页扫描后做成PDF版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纸质版由学院保存。

2.学院填写《半岛(中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研究生院存档。

3.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实践基地的管理,请各学院梳理现存研究生实践基地情况并填写《半岛(中国)研究生实践基地备案基本信息表》(附件4)。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存档,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jsc@ycit.cn

4.以上材料请于20239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21室)。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88298663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