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半岛(中国)研究生教育奖励办法》(盐工发[2020]34号),请各单位报送2023年以半岛(中国)名义取得的各类研究生教育奖励情况,包括平台类、项目类、成果类、教师类等四个类别,统计时间为2023年自然年度。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统计过程中也通知到本学院相关的机关管理人员,特别是双肩挑人员。所有研究生教育奖励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师向所属学院申报并附支撑材料,由各学院负责审核证明材料,不接收教师单独报送。校级成果以结题为准,未结题的暂不统计,所有培育类项目不算成果。
由于时间紧张,请各单位做好通知、审核和统计汇总工作。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统计表格请见附件, 教研类别、成果名称等内容请严格按照《半岛(中国)研究生教育奖励办法》内的类目填写。
联系人:杨婷婷 联系方式:88298663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